中国人伦关系中的几个数字
中国社会是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,以父宗为重。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,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,通常称为本宗九族。在此范围内的亲属,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,在这些关系中,有这么几组经常被人们提及的数字:
一是“五服”
中国人有“五服”之内不能通婚的礼俗,那么什么是五服呢?“五服”是以为死者服丧时所穿丧服等级形成与死者的亲疏关系:亲者服重,疏者服轻,依次递减。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,分为五种,即所谓五服:
斩衰(音摧),丧服名,衰通"缞"。五服中最重的丧服。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做,断处外露不缉边,丧服上衣叫"衰",因称"斩衰"。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,服期三年。古代,诸侯为天子,臣为君,男子及未嫁女为父,承重孙(长房长孙)为祖父,妻妾为夫,均服斩衰。至明、清,子及未嫁女为母,承重孙为祖母,子妇为姑(婆),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。女子服斩衰,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,梳成丧髻。实际服期约两年余,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("三年丧二十五月毕")。
齐衰(音资崔,zīcuī ),丧服名。齐,下衣的边。齐通纃,衰通缞。次于"斩衰"的丧服。用粗麻布制做,"五服"中列位二等,次于斩衰。其服以粗疏的麻布制成,衣裳分制,断处缉边,缘边部分缝缉整齐,故名"齐衰"。有别于斩衰的毛边。具体服制及穿著时间视与死者关系亲疏而定。服期分三年、一年、九月、五月、三月。服齐衰一年,用丧杖,称"杖期",不用丧杖,称"不杖期"。
大功,也称"大红"。丧服名。次于"齐衰"的丧服。用粗熟麻布制做。服期为九个月。清代,凡为堂兄弟、未嫁堂姊妹、已嫁姑及姊妹,以及已嫁女为伯叔父、兄弟,均服"大功"。
小功,亦称"上红"。丧服名。次于"大功"的丧服。用稍粗熟麻布制成。服期五月。清代,凡为伯叔祖父母、常伯叔父母、未嫁祖姑及堂姑,已嫁堂姊妹、兄弟妻、再从兄弟、未嫁再从姊妹,又外亲为外祖父母、母舅、母姨等,均服小功。
缌麻(缌音思),丧服名,次于"小功"的丧服。"五服"中最轻的一种。用较细熟麻布制成,做功也较"小功"为细。清代,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、族祖父母、族父母、族兄弟,以及为外孙、外甥、婿、妻之父母、表兄、姨兄弟等,均服缌麻。服期三月,五服之外,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,即所谓"素服",袒是露左臂,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,又后绕于髻。
二是“六亲”
中国有这样一个成语叫“六亲不认”。那么六亲又是哪六亲呢。不同的史书对六亲的说法也不一致,主要有这么几种;自己的父亲、儿子、哥弟、姑姐、侄子、舅舅;还有另一种说法,父母双方的亲戚都属于六亲。
三是“七大姑八大姨”
泛指一般的亲属 七、八 无具体数量,泛指亲戚多、家族越大。
四是“九族”
有纵向横向两者分法。从纵向讲有:高祖、曾祖、祖父、父亲、自己、儿子、孙子、曾孙、玄孙。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"出五服"的人,关系较远。
从横向讲有:父族四、母族三、妻族二,父族四是指姑之子(姑姑的子女)、姊妹之子(外甥)、女儿之子(外孙)、己之同族(父母、兄弟、姐妹、儿女);母族三是指母之父(外祖父)、母之母(外祖母)、从母之子(姨姨的子女);妻族二是指岳父、岳母。“九族”一说的出现,与古代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。古代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,一人犯法,尤其是犯大法,往往要被灭“九族”,即“株连九族”。在中国历史上最惨烈的是明代大儒方孝孺,被朱棣灭十族,除九族之外,又加门生。
“祖宗十八代”:上序依次为:父亲,祖父,曾祖,高祖,天祖,烈祖,太祖,远祖,鼻祖。
下序依次为:儿子,孙子,曾孙,玄孙,来孙,晜孙[kūn],仍孙,云孙,耳孙。
从小到大为:耳、云、仍、晜、来、玄、曾、孙、子、父、祖、曾、高、天、烈、太、远、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