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出租车的150年

1870年人力黄包车从日本传入中国的天津和上海,也叫东洋车,这是中国首批人力出租车。除人力车外还有以马拉的蓄力车。人力车本来可以坐两个人,清政府认为男女同坐有伤风化,于1879年下令,黄包车只能乘坐一人。


1924年,上海工部局开始限制人力车牌照发放,本来每个牌照2元,市场上炒到750元,当时一辆崭新的人力车也只卖50元。



同年,北京开通了电车,电车的价格较低,对黄包车冲击很大。1929年北京的人力黄包车从24000辆减少到5000辆,也引发了大量失业黄包车夫的抗议,在1929年12月22日发生了黄包车夫打砸电车事件,北京60%的电车被砸。


1930年,上海坐黄包车每小时大洋4角,相当于今天的人民币24元,当时上海工人家庭月均收入36块大洋,相当于今天的2160元,但是黄包车夫每月要交25块大洋的份子钱。一般月毛收入大概60块大洋,除了份子钱,还要交牌照费和违章罚款,所以,当时上海黄包车夫平均月收入只有9块大洋。


现代意义的出租车1903年开始进入中国的哈尔滨。民国年间,到上海打工的周祥生创办了上海祥生公司,是中国最有名的出租车公司,周祥生也被称为“中国出租车业的鼻祖”。祥生公司的叫车电话是40000,意为“四万万同胞请打四万号电话”。当时一些大城市出租车公司很多,但是车的数量都非常少,主要是价格太高。抗战前一辆全新福特车在上海的价格是一万两千块大洋,而上海市长的月薪不到两百块大洋,即便是二手车,也要两千块大洋。


乘坐出租汽车收费也很高,乘一小时四五元,当时熟练技工平均月薪三十块元,一般市民根本消费不起。随着出租车的日渐增多,车租也逐渐低至3元每小时,1小时后每小时加2元。乘客雇车主要是电话预约,随意在路上招揽乘客的被称为“野鸡车”,在南京坐野鸡车每人每次约收车费四角,凑足五人方肯开车。


出租车主管机构分交通局和警察局(或警察厅)两种,北洋时期主要是警察局,此后主要是交通局管理。出租车办牌照不仅要交牌照费,每季度还要交“营业捐”,也就是税。1932年杭州出租车每辆牌照费2元,每季营业捐15元到30元不等。


民国时期,出租车司机也交份子钱。比如1946年祥生汽车公司规定,司机每天须上缴营业收入的五成给公司。更多的车行则是给司机发工资,收入全归公司所有。


新中国成立后,公交车和自行车逐渐多。1951年祥生公司公私合营,1956年,全国出租车全行业实行公私合营。


1951年,为了解决外事活动的车辆接待问题,首都汽车公司成立。这是新中国第一家国营出租汽车公司,制订了第一份租车暂行办法,并把北京的城近郊区分为若干块,按段收费。1955年上海将最后一辆黄包车送进了博物馆。


1979年,港商刘耀柱创办了广州第一家民营出租车公司:白云小汽车出租公司。刘耀柱将这300辆出租车全部喷涂为与香港“的士”类似的红色,从此,“招手即停”的出租车经营模式开始风靡广州,并逐渐席卷全国。


改革开放后,出租车经营管理大体有两种模式:一种是车辆产权经营权归公司所有、个人出“份子钱”的北京模式;一种是车辆产权经营权归个人所有、个人向公司交少量管理费的“温州模式”。多数城市实行北京模式。


1992年北京市提出“一招手能停出租车”的奋斗目标,允许民间资本进入。一大批私企加入,司机找出租车公司购车、一切经营费用都由司机自己打理,按月上交800——1500元的管理费,“份儿钱”由此而生,并持续至今。



1870年第一辆人力黄包车从日本引入中国,150年的时间里,中国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这俩出租车可见一斑,人力车、蓄力车只是一些旅游娱乐消遣的项目,而真正的出租车市场,全世界最先进的出租车租用方式,在中国几乎任何一个小县城都可以看到。


2020年6月8日 15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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